问题 | 应该如何才算自动离婚 |
释义 | 我国没有自动离婚。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没有自动离婚。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离婚的方式,需要一定条件的?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与现行民法典32条规定的二年冲突,适用民法典),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5、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与现行民法典32条规定冲突,适用民法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6、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与现行民法典32条规定冲突,属于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7、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与现行民法典32条规定冲突,适用民法典)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8、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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