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2条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但提供的数额,尚无具体规定。 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使老年人老有所医、病有所治,是赡养人应履行的赡养义务之一。拒绝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是赡养人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一种表现;患病的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的权利,赡养人应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全额或部分医疗费用。多子女的家庭,应采取子女共同承担的方式;经济状况较好的赡养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多承担一些份额。 一、成年的子女应该对父母什么义务? 成年的子女应该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标准: 1、赡养人应当对老年人有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怎么确定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三个方面: 1、经济上供养。 2、生活上照料。 3、精神上慰藉。 没办法提供经济供养,其他也要做到。 子女赡养老人,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