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有效吗 |
释义 | 婚后加女方名字在房产证上,肯定是有用的。因为只要加上名字,就是有了共有房产权。因为在房产证上有名字,就有了房产权(婚后房产除外),房产就是属共有产权的。如果是婚前房产证,在房产证没有名字,就是没有产权的。所以婚后加女方名字在房产证上,肯定就是有用的。 一、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一)婚后共同买房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候一人一半,如果还有剩余贷款未偿还则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二)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三)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市场价值提升的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因均分。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四)婚后取得房产证,共同还款型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跟上面的第3种情况相同。(五)闪婚闪离型根据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产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产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产权直接判决(六)父母出资买房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一般来说,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视为借贷关系,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结婚没领证房子归谁了? 如果房产证是两人名字就是属共同房产归双方,如果是一人名字属个人房产,归个人。因为同居属没有结婚,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也是不支持的。所以是按房产证上名字为准,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产权。两人名字就是共有房产权。除非双方协议成交分配房产。 三、房产证权利人一般只能有一个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就是属一个人的房产,没有共有人,因为房屋产权人是按名字确定,房产证是谁的名字,谁就是法定的房产权人。如果只有一人的名字,就是一个的房屋产权人,有两个的名字,就属共有房产权。没有确定份额的,就是一人一半房产权。并且房产证上共有栏是空白,就说明没有共有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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