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薪多少算是恶意欠薪 |
释义 |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欠薪多少算恶意欠薪,构成恶意欠薪关键在于是否恶意。用人单位恶意欠薪,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限期内不支付的,由劳动监察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辞职后单位不发绩效工资如何处理 辞职后单位不发绩效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者也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二、工资要怎么讨回 遇到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讨要工资: 1、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投诉后他们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单位逾期不支付的,他们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2、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三、如何惩治拖欠工资公司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公司该怎么办 公司恶意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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