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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有案底孩子不能从事什么工作
释义
    父母有案底孩子不能从事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父母有案底指的是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或者是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本人及子女有案底的,在报考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时,政审无法通过。
    父母有案底的人无法从事以下九种工作:
    1、法官
    2、人民陪审员
    3、检察官
    4、公务员
    5、律师
    6、辩护人
    7、司法鉴定人员
    8、公证员
    9、警察
    所以,违法犯罪不仅会毁了自己,还可能对子女未来的生活或者就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不会对三代人都有影响。
    父母有刑事违法记录或者父母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对孩子工作有以下影响:
    (1)孩子在报考公务员时无法通过政审;
    (2)孩子报名入伍当兵的,对其家庭背景有严格的要求,孩子在政审时会无法通过;
    (3)孩子在报考军事学校时,严格的政审可能会无法通过。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能从事这些工作: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辩护人、司法鉴定、公证员、警察、外交人员、村委会成员、拍卖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从业人员、保险业特定从业人员、破产管理人、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食品业特定从业人员,上述这些职业是不能从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七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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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