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死亡司法鉴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做死亡司法鉴定需要具备的条件: 1、专业知识条件; 2、鉴定实践能力条件; 3、法学知识条件; 4、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一、关于工伤保险停止待遇的问题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因此,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就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拒绝治疗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 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是什么情况下不能采纳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3、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4、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5、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6、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7、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8、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怎么样才能当法定代表人 当法定代表人具备的条件: 1、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必须是自己企业所在地的正式居民; 3、需要专业知识,至少需要有管理企业的能力,此外,还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以便管理企业的发展和经营; 4、对于一些企业破产破产的企业人员,必须满三年才能重新申请资格,违反经营的人员还需要三年才能申请法定代表人资格。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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