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与土地证不一致的处理方法 |
释义 |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手续需提交相关文件,包括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等。继承、赠与需要提供公证书或亲笔签名协议。新建房屋需提交建房批件。土地证遗失或损毁需备案并公告。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需双方共同办理。委托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 法律分析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不是一个人的时候以房产证上的人名为准,同时需要拿着房产证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要知道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同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拓展延伸 解决房产证与土地证不符的纠纷 解决房产证与土地证不符的纠纷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在处理这种情况时,首先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核实,以确定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可能的原因包括登记错误、土地使用权变更等。接下来,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多种解决方案,例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提起诉讼或进行调解等。在选择解决方案时,需要考虑法律法规、相关判例以及当地政策等因素。律师还可以协助客户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争取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最终目标是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纠纷,保护客户的权益,并确保房产证与土地证的一致性。 结语 房产证与土地证不符的纠纷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调查核实后,律师可提供多种解决方案,如重新办理手续、提起诉讼或调解。需考虑法律、判例和政策等因素,协助客户与相关部门沟通,保护权益,确保证书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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