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房产证不收维修基金发票原件。但工作人员要验原件,然后收复印件存档,原件由本人保管。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十条 房屋权属登记依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公告;
 (四)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本条第(三)项适用于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公告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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