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太仓购房条件:外地户口需提供3年内在苏州连续2年及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限购范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3套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1套房。限购区域: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吴中区、太仓、昆山。社保个税缴纳范围: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包括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及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等四市范围。 一、购房退税费怎么退 1、首套房如符合条件的,但是没有享受契税优惠的人,已经按照法定税率3%缴纳了契税,并且已经取得了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契税。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2、个人购买住房时,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主要包括购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 3、对于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个人,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个人购买住房,与上述规定不符合的,不应当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应按法定税率征收契税。法定税率为3%。 二、购房契税代缴纳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4、购房人委托他人代办契税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需本人签名、按指印)。 法律依据:《苏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二、进一步调整商品住宅购买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 2 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 1 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