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需要准备的文件 1、租房合同复印件; 2、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一寸照片两张。把这些文件带到社区社区的警务站注册,注册后,工作人员给你一张黄名单,带着黄名单,带着身份证的原件和两张照片去所属派出所处理就行了。二.需要办理的类型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时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工作场所内的人员,从暂时住所向暂时住所派出所申报暂时住所登记,申请暂时住所证。 3、暂时住在租赁住宅内的人,由住宅主领导,或者本人持有住宅主户口簿和住宅租赁许可证、住宅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时住宅地派出所申报暂时住宅登记,申请暂时住宅证。 4、暂时住在酒店、酒店、招待所等酒店业部门的人员,在店方进行住宿登记的其中应申请暂住证的人员,在店方向公安机关申请暂住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