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材料1.《华侨回国定居申请表》;2.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3.申请人有效护照或旅行证及复印件、二寸彩色免冠近照、出入境记录;4.申请人原常住户口的注销地派出所近期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5.经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公证的华侨在国外的居留证明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其居留事实的材料和与受理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国家对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给予扶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其合法使用的土地,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在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所在的地方,可以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学校和医疗保健机构,国家在人员、设备、经费等方面给予扶助。 第十条 国家依法维护归侨、侨眷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用人单位及归侨、侨眷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对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或者生活确有困难的归侨、侨眷,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