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曾用名没有在户籍栏显示过怎么办 |
释义 | 一、个人身份证; 二、户口本; 三、过去使用过的曾用名的有关证件,如毕业证、学生证等。 四、填写更名(曾用名)申请表。用名证明在你的当地派出所应该能开,正常工作日,到派出所去,走正常程序就可以了。不知道怎么做就直接问里面的工作证明。但最好是能带上户口本、身份证什么的。必要的话可能会叫你到街道办事处去开个证明。每个地方可能要求会不一样,但是是能开到的。当然你也可以先打电话给当地派出所问好,免得跑空路。曾用名公证办事须知: 一、居住证怎么知道办好没 电话查询通过电话进行查询进度。拨打当地派出所的电话,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就可以查询,但是需要在工作日时间拨打。 或者去派出所查询可以自己带着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去当地办理居住证的派出所进行查询,一般派出所周六周日会不上班,所以还是在工作日正常上班点去查询比较保险。 二、职工怎么领取失业金 第一步:失业登记 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明到所辖社区办理失业证明,然后再带上失业证明、身份证、两寸免冠照片、解除劳动合同书等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第二步:审核 在你申请了失业登记之后,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就会审核你是否符合条件,一旦通过就会发放失业证给你。 第二步:申领失业金 在办理完失业登记,领取了失业证之后,就可以去申领失业保险金了,将身份证、失业证等资料交给社保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审核你是否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 第三步:领取失业金 一般审核通过后,要等到下一月才能够领取得到失业金,而失业人员只要凭证到指定地点去领取失业金即可,当然也可能会直接将失业金发放至指定的银行卡当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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