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婚证明还能开。 办理未婚证明的流程: 1、首先,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很多民政局给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最最重要的公章。 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给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 4、将草拟的表格和步骤2里面的文件都交给工作人员。 5、工作人员会根据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6、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