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事由不同。申诉是对处分决定不服或者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所提出,是对案件的结果提出的异议;控告是指揭露个人、单位或者组织违法行使权力,侵害控告人合法权益的事实并要求惩处的行为。 2、目的不同。申诉的目的是为了撤销、变更处分或者结论;控告的目的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惩治违法违规人员。 3、处理方式不同。对申诉的处理是进行复议、复查;对控告的处理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实。 一、教育局几天内处理投诉 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二、派出所不给立案应该如何办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而且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因此,司法机关接到的案件有单位和公民个人在发现犯罪案件时向司法机关的报案、有被害人的控告,还有犯罪案件的有关知情者的举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上述报案、控告和举报的材料,应当立即开展工作,根据所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管辖和分工的规定,迅速进行审查,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分析是否可能已经构成犯罪,需要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然后决定是否立案。如果认为已经构成了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应当决定立案侦查。比如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等侦查工作。如果认为没有构成犯罪,不属于犯罪案件,不当作犯罪案件处理的,要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要求再进行一次审查,有关的司法机关应当会再审查一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