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婚后重新购买,属于共同的吗? |
释义 | 一、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算共同财产吗 1、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不算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产还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房子婚后卖了钱怎么算 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2、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近期接到一个朋友咨询,女方婚前在父母的支持下,在武汉南湖全款买了一套新房,大概两百万,婚后男方在江岸区工作,女方回归家庭带娃,目前男方觉得每天上班通勤时间太长,想让女方卖掉婚前新房,在江岸区买一套新房,女方咨询,卖掉婚前房子,婚后再买一套,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其实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婚前的房子卖掉,这个钱足够足够买新的房子,且登记女方的名下,那么这个房子还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字,新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的房子卖掉,卖房的钱不足以买新房,夫妻两人又用夫妻共同的财产添附了一些金额去购买新房,那么这个新房就掺杂了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添置的金额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男方可以主张分割。 我给她的建议是,如果确定要换房子,将卖房得到的款单独放在一张新开的银行卡中,买新房时单独用那张银行卡支付,写自己一人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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