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到期续签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租房合同到期续签要注意: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2、承包经营的期限; 3、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 4、合同到期后的优先承租权; 5、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 6、合同的解除权等。 一、租赁合同到期需不需要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到期,不需要解除合同,合同自然终止。合同终止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合同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只要一方不同意续签,出租方可以收回房屋。但如果出租方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要考虑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二、租赁合同违约金的判决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5、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流转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方式; (5)、流转土地的用途; (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8)、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9)、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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