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骑电动车不带头盔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具体如下: 1、公安部部署“一盔一带”相关活动,将依法查究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不适用安全带行为; 2、各地根据文件指示精神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为人骑电瓶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属于违法行为; 3、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 4、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戴头盔的重要性:保护头部,减少伤害。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骑行头盔的作用原理在于通过吸收碰撞的冲击力来发挥保护作用。换言之,每一个骑行头盔都具有泡沫内层,在事故发生时,泡沫内层会缓冲碰撞来减轻事故损伤。传统中,许多骑行头盔是由EPS(发泡性聚苯乙烯)材料制作而成。一旦EPS泡沫在事故中粉碎变形,则不可恢复和再次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