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国籍人是法律主体吗 |
释义 | 不是,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法律关系主体是具体、现实的,是参与法律关系,享有实际权力,承担实际义务的法律主体。先是法律主体,然后是参与法律关系就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因此,法律主体比法律关系主体范围大。在我国,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国家、机构和组织以及公民。 1、国家,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2、机构和组织(法人),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是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公民(自然人),是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无国籍人(Stateless Person),是指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人,或根据任何国家法律都不认为是其公民的人。无国籍人的出现,主要是因各国立法冲突造成的,也可能是由其本人意志决定的,或是国籍被剥夺的结果。无国籍人在国际上不受任何国家的外交保护。在中国,无国籍人与外国人处于同等地位。无国籍人在国际上不享受任何国家的外交保护。 形成原因 弃婴:在采用血统国家的无法确定父母的婴儿若无人领养,视作无国籍。 出生:无国籍人在采用血统国家所生的子女,也是无国籍人。 婚姻:若一国法律规定,本国人与外国人结婚,即丧失本国国籍。或另一国法律规定,不应同本国人结婚,而取回本国国籍。 战争:某国政权的灭亡后,又没有新的政权取代,这段期间会造成无国籍。 剥夺:因为政治原因,而被剥夺了本国国籍,即为无国籍人。 有时可能是先前给予他们的国籍被终止后,又没有新的国籍。 如果他们出生在有争议的领土,如果他们出生在一个不被国际承认的实体统治的地区,或者他们出生在一个没有现代国家声称主权下的地区。还有,没有合法的护照,或护照过期,又没有领新的证件。 法律关系 义务 无国籍人对所居住的国家负责,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权利 不受歧视:不因为种族、信仰、原籍而受到所在国的歧视。 向法院申诉的权利,无国籍人有权向所在国法院提出申诉。 行动的自由,凡是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的缔约国,都应给予无国籍人,在其居住地和所在国家自由行动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第四条,凡是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的缔约国,都必须给予无国籍人以一般外国人所获的待遇对待。各国的国籍法有不同的对无国籍人士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但一般不低于所在国对于外国人的规定。以下是《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的缔约国所必须给出的待遇: 公共救济:在公共救济和援助方面,给予其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 身份证件:无国籍人所在国家,对在其领土内不持有旅行证件的任何无国籍人,发放身份证件。 财政征收:不得对无国籍人,征收额外或高于其本国国民的任何捐税或费用。 入籍:应便利无国籍人入籍或同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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