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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临时身份证流程
释义
    临时身份证办理程序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后续流程:
    1、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上述材料。
    2、公安机关人员对材料审核无误后,进入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调取制证信息,按要求进行相应选项后,在专用材料上打印个人信息。
    3、信息打印完毕后,进行裁切及塑封,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签发登记表。
    4、填写完毕后,等待公安机关人员发放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据此,《管理办法》第二条作出具体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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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