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事故多少个小时内报警有效
释义
    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能够查清交通事故的事实和责任,就可以报案。一般应该及时报警,因为越早越有利于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如果是轻微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处理的情况:无司乘人员受伤,车能动,单车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内,无公共设施损失,对事故责任及赔偿方式均无异议。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当事人自行处理现场的程序有:
    第一步:立即停车,避免危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马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是晚上还要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第二步:查看现场,拍照取证:查看事故现场,是否有车辆受损,人员伤亡。
    第三步:事故报警,保险报案:如果事故较为严重,自己无法处理的,如:
    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或者其他情形认为有必要交警处理的,应尽快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同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第四步:撤离现场,确保安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确保车辆的正常通行,事故车辆可以安全移动的情况下;
    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并且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保留相关证据后,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五步:事故发生,解决纠纷:事故中,机动车一方与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只有财产损失,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
    或者其他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情形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可以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二、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未勘察现场可以拒赔吗
    保险车辆出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偿,没有查勘现场不能作为不赔的依据,查勘现场是为了确定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没有查勘现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客户没有及时报案,二是保险公司查勘员无法赶到,针对第一种原因,客户可以提供相关事故证明如交警裁决、自行拍摄的事故照片等进行理赔,没有证明的比较麻烦,会面临部分免赔或者拒赔,第二种原因,由于是保险公司内部问题,故保险公司不能由于自己的工作失误拒绝客户理赔。发生了交通事故,在24小时内打电话报保险都可以的。首先应该打电话报警,由交通事故的处理民警来进行现场勘查,然后做出事故认定。如果肇事双方当事人所受伤害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下,可以用简易程序处理;如果肇事双方当事人所受伤害为轻伤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或者有酒后驾驶、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等情况的,用一般程序处理。你可以在交警勘查现场的时候报保险公司。然后等交警做出事故认定书以后,吧事故认定书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对照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来做出对你的理赔。这是不合理的,首先,在交警的要求下,不让保留现场的情况很多,主要是怕影响交通,这种情况只要有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其次,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来晚了,对方没有义务等你到来。既然交警在责任认定书上写明各修各车,保险公司可以利用交强险做互碰自赔,就是利用交强险赔偿财险的2000元限额修复你的车,如果超过2000元再走你的商业车损险,如果没有商业车损险就得由你自己承担了。免赔30%的案件适合于无法找到的第三方造成你车辆的损失。此案件不是无法找到第三方,交警责任认定书中有标明第三方的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造成保险公司人员未见到第三方不是你的责任,是保险公司没有及时到达现场。
    三、交通事故一定要有人伤才能报警吗?
    交通事故并非一定要有人伤才能报警,交通事故人伤如果事情比较严重的话是一定要报警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
    如果是一般性交通事故或人员属于轻伤以下,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可以不报警,但双方有分歧无论多大事故都可以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0: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