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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防范先开发票后付款的法律风险
释义
    一、发票是已付款的凭证
    在正常的商业交往中,应是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买方在收货后,当即或者在约定时间内向卖方结清货款。依据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在付款后卖方才出具发票,发票为付款的凭证,付款方收到了发票,说明收款方确已收到了相应款项。
    二、“先开发票后付款”是一种商业交易习惯
    “先开发票后付款”在某些行业和领域,已为商家们所认同,成为一种商业交易习惯,广泛存在。
    先开发票后付款的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
    1、买方要求财务部必须在见到发票后才能支付货款,以此要求卖方先开发票,业务员凭发票从财务部领取货款后付给卖方;
    2、买方通知卖方结账,卖方便将全额发票送至买方,买方工作人员却只先支付部分货款,或者要求卖方次日来取款,或者以银行暂时不能办理等种种理由推拖。
    这些情形中,有善意的,有恶意的,亦有善意转化为恶意的。
    三、“先开发票后付款”存在法律风险
    基于信赖的“先开发票后付款”交往中,往往缺乏相应的特别书面约定或者其他补充材料予以证明买方并未付款。当卖方为货款起诉至法院时,双方最基本的信赖丧失,诚信交易变成了诉讼对抗。此时,若买方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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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0: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