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顶替做核酸扰乱了疫情的防控秩序,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代做核酸检测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顶替做核酸扰乱了疫情的防控秩序,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般需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核酸检测的物质是病毒的核酸。核酸检测是查找人体的呼吸道标本、血液或粪便中是否存在外来入侵的病毒的核酸,来确定是否被新冠病毒感染。因此一旦检测为核酸“阳性”,即可证明患者体内有病毒存在。 核酸检测是快速发现病毒感染者、有效切断传播途径的关键手段。尤其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多轮大规模人群核酸筛查,可以更迅速发现潜在病例,查明并锁定风险区域和重点人群,及时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疫情期间,不配合核酸检测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核酸检测是阻断疫情扩散的重要手段,需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对于扰乱核酸检测秩序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