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有关部门接到投诉后,首先应该对此进行立案,然后去相关的公司调查了解,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有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行政部门可以对单位作出并警告,如果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