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摇撞骗是什么时候开始算 |
释义 | 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不法分子冒充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获取非法利益时都会被认定是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的冒充对象一般会包括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以及军人,当不法分子利用冒充公职人员来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会抹黑以及危害到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如果情节严重也是会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一、什么是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素 招摇撞骗罪构成要素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谋取非法利益。 二、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情节有什么 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情节包括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等情节严重的后果。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三、招摇撞骗罪的概念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的概念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伪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上述的规定从重处罚。招摇撞骗罪的严重构成应当从犯罪构成要件、侵犯对象、造成后果等方面入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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