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是否需要离婚证?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房屋过户和结婚离婚之间的关系以及办理房产过户所需携带的证件。房屋过户需要买方和卖方分别携带不同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在办理过程中,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额外携带证件,如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等。 法律分析 房屋过户和结婚离婚没有直接关系。房屋权拥有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到房管所或房管局进行过户,被过户人也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 一、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关于“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证件”我的解答如下:买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如下: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若购房者是外地人,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出具本地居住证或者其他证件、家庭户口本,户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居住证、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 如果购房者含有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如下:1、卖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如果交易房屋卖方有多个权利共有人,需要共有人到场签字,如果不能到场签字,需要由签字人员提供未到场权利人的公证委托书;2、如果房产是继承过户得来的房产,卖方还要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继承公证书。 结语 房屋过户和结婚离婚没有直接关系,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携带不同的证件。买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卖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如果购房者是外地人,需要提供本地居住证或者其他证件、家庭户口本,户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居住证、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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