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要求查通话记录会通过吗 |
释义 | 一方起诉离婚要求查对方的通话记录法院不会通过。因为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只有属于依法属于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的才由法院进行调查取证。由于离婚中的证据不属于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所以对于对方的通话记录是需要起诉的一方自行进行查找的,法院不会在离婚案件中支持一方提出的这种要求的。 一、对方出轨怎么找证据 对方出轨了收集证据方式如下: 1、可通过对其开房记录与通话记录进行取证调查; 2、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3、可通过对方亲笔书写的悔过书证明其出轨; 4、其他能够证明一方出轨的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我国的证据规则,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诉讼中被法院予以认定: 1、证据需要具备客观真实性。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 在发生离婚纠纷时,夫妻一方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通过公安系统的内部关系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社会上的调查公司取得的,因此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没有出具单位的印章,所以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要证明其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当然,如果当事人可以根据没有出具单位印章的宾馆开房记录,聘请律师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根据调查令所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就具备了客观真实性。 2、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具体到宾馆开房记录,其和夫妻一方的婚外情之间只存在间接的联系,不能直接证明夫妻一方和他人发生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因为其到宾馆开房既可能是用于婚外情,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时使用,还有可能是用于工作洽谈之用。 3、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发生明明知道对方的出轨,也还是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即便起诉到法院也可能因为自己的证据收集不够,或者收集的证据因为有效力瑕疵而得不到法庭的支持的情况。 二、qq上的逗事儿会被起诉吗 电子数据在以往的民事诉讼活动中也作为证据存在,但往往被认定为七类证据的特殊表现形式,如书证或视听资料。 法院在审查电子数据证据时,会对电子证据是否和原件一致进行核实,并确定电子证据是否进行过删减、增加,保证其完整性。 如果一方当事人仅凭一句聊天记录玩笑话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还钱,在对方否认、且根据聊天的全部内容难以对借钱事实予以确定的情况下,法院将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分配举证责任,要求原告方就借款事实进一步举证。 三、法院查夫妻银行财产是合法的行为吗 法院查夫妻银行财产是合法的行为。但如果人民法院主动查询当事人的财产的不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当事人取证困难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才可以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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