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长短单位说了算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试用期长短应依法律规定与合同期限挂钩。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各种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试用期无效的情形包含以下: 1、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了超过一次的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了试用期的; 4、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 二、试用期没签合同 这是违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签订劳动合同。 三、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是合法的呢 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长短应依法律规定与合同期限挂钩。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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