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冠疫情是免费治疗吗 |
释义 | 1、新冠疫情是免费治疗。 依据相关规定,对于确诊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2、对于确诊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确诊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3、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我妈这属于乳腺癌脑转移是国家免费治疗吗? 法律分析:不属于,肿瘤的转移途径中就有种植转移这一项。通常情况下,医疗事故的意思一般是指,在我国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中,因为其违反了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从而导致患者的人身损害事故。一旦出现了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在处理纠纷时,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需要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我妈属于乳腺癌脑转移,是国家免费治疗吗? 法律分析:不属于,肿瘤的转移途径中就有种植转移这一项。通常情况下,医疗事故的意思一般是指,在我国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中,因为其违反了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从而导致患者的人身损害事故。一旦出现了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在处理纠纷时,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需要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我妈妈这属于乳腺癌脑转移算不算国家免费治疗? 法律分析:不属于,肿瘤的转移途径中就有种植转移这一项。通常情况下,医疗事故的意思一般是指,在我国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中,因为其违反了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从而导致患者的人身损害事故。一旦出现了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在处理纠纷时,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需要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新冠病毒肺炎患者凭工资吗 有工资。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这样计算: 1、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企业应支付职工标准工资; 2、超过一个月的,职工正常上班,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超过一个月的,职工没有正常上班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治疗费能报销吗 可以的,但是有的医保不能报销,其项目:第一类是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第二类是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型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可偿还;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第三类是诊疗设备及医有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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