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办离婚的地方在哪里 |
释义 | 深圳居民想要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分别是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一、离婚是去民政局还是婚姻登记处登记呢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一个办事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不是必须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二、领结婚证在户口所在地任何民政局都可以吗 办理结婚登记的,首先,需要在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其次,不是户口所在地的任意级别民政局都可以,需要到具有管辖权范围内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需要到镇或设区街道办一级的民政局办理。 三、新人结婚登记流程 第一步:去婚姻登记处提交结婚申请 按照我国规定,新人想要领证结婚就需要去双方任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因此,新人双方要去婚姻登记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然后签字或按手印,最后提交两份申请书和其他领证材料即可。 第二步:工作人员审核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立马对新人双方提交的申请书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核,而新人需要配合工作人员的审核,也就是回答些问题,或必要时做指定检查。但是,一般情况,工作人员都不会要求新人们做检查上的。 第三步: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如果新人符合结婚条件,也带齐所需要证件,则会当场给新人双方颁发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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