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男方离婚有以下流程: 1、女方书写一份起诉状,准备离婚需要的证据材料;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起诉状与证据;立案庭经过审查,办理立案手续,预交诉讼费; 3、法院排期开庭,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具体时间与地点; 4、法院开庭审理; 5、宣判; 6、执行; 7、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