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资福利费是否可以抵扣 职工工资福利费列支的所有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职工工资福利费列支的所有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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