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参保人缴费工资需根据本人上年度每月平均工资收入由用人单位负责如实申报。 2、去年年广东省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省平工资)为5525元;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市平工资)为5151元。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2906元;上限为省平工资的300%,即:5525×300%=16575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统一为我市2018年度在岗职工平月均工资,即5151元。 5、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市平工资的75%,即:5151×75%=3863元;上限为市平工资的300%,即:5151×300%=15453元。 6、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510元,上限为市平工资的300%,即5151×300%=15453元。 7、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市平工资的60%,即:5151×60%=3091元;上限为市平工资的300%,即:5151×300%=15453元。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