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州市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程序: 1。申请人携相关证明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再生育申请,填写一式四份《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好的《申请表》先交申请人双方单位加具意见、盖上公章后(无单位人员直接交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加具意见),将《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4。村(居)委会在接到《申请表》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将已加具意见的《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送交镇(街)人口计生办审批。 5。镇(街)人口计生办接到《申请表》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特殊情况审批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再生育意见并予以公示;对不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并在作出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报区人口计生局备案。 6。女方怀孕后持《计划生育服务证》、签署了同意再生育意见的《申请表》、围产保健卡到街道人口计生办办理加具审批意见和盖章手续,然后凭《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医疗机构进行产检及分娩。 申请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户口簿;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第一个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5、计划生育服务证; 6、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