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故意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该罪表现有各种不同的情形。 一、威胁别人属于什么罪名 威胁别人属于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寻衅滋事罪构成要见如下: 1、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2、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体是公共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对于寻衅滋事罪被砍成轻伤如何进行判决呢 1、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刑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触犯本罪: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寻衅滋事无伤怎么判 寻衅滋事无伤具体会被判多少年,主要还是要看就寻衅滋事造成的后果,以及各个被告人在寻衅滋事时起到的作用,这些都是人民法院在量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寻衅滋事罪一般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