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方撤销夫妻共同遗嘱并另立新遗嘱是否有效? 遗嘱继承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遗嘱自由,同样,共同遗嘱以单个人的遗嘱自由为基础。夫妻双方制定共同遗嘱的情况下,如需撤回遗嘱或更改遗嘱,应在双方在世期间共同协商。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在更改或撤回遗嘱时,仅能对自己的那部分财产进行处分,而无权擅自改动去世一方的遗嘱。如另一共同遗嘱人已死亡,在这种情形下在生一方变更遗嘱,因已死亡的另一方无法对共同遗嘱作出相应的调整,在某些情形下将侵害已死亡一方在生时应享有的遗嘱自由,对其是不公平的。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我国民间有夫妻共同立遗嘱的习惯,订立共同遗嘱有利于保护配偶的继承权,使得配偶的生活不会因另一方的死亡受到更多冲击。鉴于夫妻双方所具有的特殊的婚姻关系,实践中,只要能够证明是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共同遗嘱的订立,遗嘱内容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相应遗嘱类型的法定形式要件,可以认定该遗嘱的效力。 如果夫妻共同订立了遗嘱,但在继承发生前,夫妻已经离异,或婚姻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则共同遗嘱就丧失了夫妻关系这一前提,与此同时,也会影响到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归属,即丧失了夫妻共同共有的属性,因此,夫妻关系是否存续也会影响到共同遗嘱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该内容由 张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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