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兄弟姐妹之间在特殊情况下是有互相扶养义务的。在一般情况下,即父母具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不需要进行互相扶养,但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则兄弟姐妹之间就存在法定上的扶养义务了。或者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