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宠物的规定 |
释义 | 关于宠物的规定有:饲养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则不能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有一群人因为工作变动或者情绪波动,或者因为狗的病而选择抛弃宠物。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赔偿宠物对他人的伤害 狗狗被别人带出去玩,造成伤害,管理者要赔偿吗?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宠物被别人带出去玩,或者有第三方,那么要是造成宠物伤害别人的情况,那么宠物本来的主人还要赔偿吗?民法典有要求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从这个角度来说,即使宠物伤害了别人,它仍然需要补偿,而且管理者可以从第三方那里得到补偿!所以平时宠物出了防护措施记得要做到位,特别是如果没有绳子而造成伤害,一定要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民法典》没有明确禁止宠物作为物权客体,依据民事关系法无禁止即自由,应当认定宠物可以作为物权编的动产,可以设立一系列物权。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被遗弃或者逃逸的动物在被遗弃或者逃逸期间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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