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合同有哪些风险 |
释义 | 当事人以口头交谈形式达成协议而成立的合同。一般适用于标的数量不大,内容不复杂而且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例如,公民为满足日常生活而订立的买卖、借贷、保管等合同。主要优点是简便易行,直接迅速。缺点是缺乏文字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于举证,不易分清责任。依法可以口头方式成立的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于口头合同,主要有以下风险需要多加注意: 1、对于合同对方的资质没有明确的证明文件。建议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2、一旦发生纠纷,效力无法得到证明。建议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 3、对合同履行的担保力度不够。建议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 4、发生纠纷难以取证。建议合同履行期间,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 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约,以此来规避潜在的道德风险。 一、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 由于合同所解决的,都是尚未发生的交易事务问题,大多数的条款都是针对未来情况的一种假定。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有国家政策变化、市场行情变化、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况出现,都会对交易产生风险。最常见的风险有以下几种: 1、刑事诈骗风险。犯罪分子假借签订合同之名,收取保证金、货款等,但实际上并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最终的结局必然是导致一方财产受到损失。 2、对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风险。 3、在交易过程中标的物因火灾、车祸等原因灭失的风险。 4、由于对方的经营状况恶化,导致对方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风险。 对于以上风险,律师建议,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注意考察对方的履约能力,尽量选择具有实力背景的单位进行签约;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合同义务的履行顺序、时间、费用以及方式;贵重物品,应当考虑购买保险,以降低货物灭失的风险;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并注意关注对方的经营状况变化,以尽量降低自身经营风险。 二、口头合同形式的效力是什么 口头合同形式的效力: 1、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一方已履行全部或者主要义务,另一方已接受的,应当认定口头合同成立并同时生效; 2、口头合同有人证或者其他方式证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3、双方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未就合同的某一条款达成协议或者发生争议时,如果该条款是合同的必要条款,当事人对此有异议且尚未履行,说明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应当认定合同尚未成立或者生效,该条款是合同的非必要条款,当事人对此有争议,则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书面形式具有证据的有效性,合同书面形式的主要作用是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能够证明其权利义务关系的,即使合同不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合同的效力也不受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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