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债务人用债权抵债,法院判决有效。用债权抵债相当于是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抵债,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抵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由于债权人并无强制执行权,债务人有权基于民法典之规定,依法追究债权人民事法律责任。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物抵债时,债务人在场并未拒绝或阻拦的,可以视为债务人默许债权人实施上述行为。债权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