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前面月份按照需要发放的工资按月做计提的会计分录,没有发放的话,就先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做零申报,等到发放的月份,然后半年的工资收入一次性的到发放的次月做个人所得税申报就好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