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的任意条款。试用期、服务期、竞业限制、违约金。 所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具备上述双方主体,如果缺少任一主体都不是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劳动合同进行备案监察。《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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