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诉讼离婚应该怎么提出来
释义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到法院立案时,需要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子女的医学出身证明等相关材料和民事起诉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指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有经常居住地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另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 4: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