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型车辆超速10%以下,只进行短信警告。 交警在低于120公里/小时(不含)的路段进行定点或流动测速,小型车辆超速10%以下的,将不录入违法信息系统;限速值为120公里/小时,小型车辆超速5%以下的,也将不录入违法信息系统;区间测速系统严格执行审核批准的限速值 对不录入违法信息系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短信告诫提示,尽管对驾驶人不处罚,但司机收到信息后一定要加大警惕性,安全驾车。 区间测速是通过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实现的。在前后两个测速点的监控设备均是分车道抓拍,即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从最左边车道变线到最右边车道,电脑系统也可以进行自动识别比对,不会影响区间测速的结果。同时提醒各位司机,随意变更车道容易引起伤亡事故,请谨慎变道。 机动车在普通公路,或者限速值低于法定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不含)的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超速10%(含)、高速公路超速5%(含)以下的,一律适用口头警告。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的高速公路,最高速度120公里/小时(含)以下的,一律不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法律依据: 《车辆超速罚款及扣分标准》 第八十六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 (二)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三)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四)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五)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