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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释义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
    2、受理机关需对相关的事项进行审查;
    3、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
    4、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进行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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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0: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