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吉林省内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吗 |
释义 | 吉林省内异地就医不需要备案,具体规定如下: 1 、首先确认是省内异地就医还是跨省异地就医,如果是前者则不需要备案。 2 、如果是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办理登记。 3 、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 1 -3家医疗机构,期限一般一年确定一次定点机构社保单位审批后,备案就完成了。 4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时,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 异地就医是指患者在其所在的居住地以外的地方接受医疗服务。对于异地就医的要求,主要包括: 1 、医保报销要求:患者需要了解医保政策,核实自己的医保卡类型和报销范围,确保在异地就医时能够享受医保报销。一般来说,患者需要持有医保卡、异地就医备案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当地医保机构申请报销; 2 、就医预约要求:在异地就医前,患者需要提前与医院联系,预约就诊时间和医生,避免出现挂号困难或医生忙碌的情况。有些医院甚至要求提前完成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的传递,以便医生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病情; 3 、医疗费用支付要求:患者在异地就医时需要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一般可以通过现金、银行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支付。为了避免出现纠纷,建议患者事先了解就医医院的收费标准和规定,核实各项费用,并要求开具正规的收据和发票; 4 、个人安全和保障要求:患者在异地就医时需要注意保护个人安全,并确保自己的财产安全。如有必要,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领事馆求助。 综上所述,患者在异地就医前需要了解医保政策、就医预约要求、医疗费用支付要求等方面的要求,以便在异地就医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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