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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到开票方税票,一年后被告知失控发票,税局要求我们去处理,怎么办??
释义
    收到开票方税票,一年后被告知失控发票,税局要求我们去处理,怎么办??发生增值税发票失控,取得发票的一方,要将失控发票中的税额(也就是进项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就是说,失控发票中的税额是不能进行认证抵扣的;已抵扣的,都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失控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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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22 1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