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实物配租重审资格后,是否可以领取货币补贴呢 |
释义 | 在公共住房轮候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人可以进行资格重审并继续轮候,同时可申请领取货币补贴。如果在轮候期内选房,则入住当月起货币补贴将取消。如果在资格重审后不符合条件,则保障资格将终止。轮候期间领取的货币补贴时间将计入保障期限。 法律分析 1、可以。轮候期满按照届时的准入条件进行资格重审,符合条件的继续轮候,并可自资格重审符合条件当月起申请领取货币补贴2、轮候期内选房的,入住当月起货币补贴取消3、经资格重审不符合条件的,保障资格终止4、轮候期间领取货币补贴的时间一并纳入保障期限计算。 拓展延伸 在公租房实物配租重审资格后,申请货币补贴需要遵循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前往所在的公租房管理中心咨询相关政策和申请条件。其次,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等。然后,公租房管理中心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最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货币补贴。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货币补贴政策可能存在差异,申请人应当仔细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 结语 公租房实物配租重审资格后,申请货币补贴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咨询政策和申请条件、填写申请表格、提供证明材料、审核评定、获得货币补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继续轮候,入住当月起货币补贴取消,不符合条件者保障资格终止。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应仔细了解。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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