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的担保人没有了该咋办? |
释义 | 借条的担保人没有了,借款方仍需按约定继续还款。补写的借条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需满足条件。有借条时,借款方可根据还款期限提起诉讼。起诉时可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和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请求立案。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如何书写,应注明借款人、借款金额等内容。如果借条有担保人但后期没有了,双方可协商修改借条内容,但如双方不修改且达成一致意见,仍需按照借条约定执行。 法律分析 一、借条的担保人没有了该咋办? 借条的担保人没有了的借款方也是需要按照约定继续还款。通常情况下,借贷双方应该先订立借款合同,然后再出借钱款。但具体生活是复杂多样的,先拿钱后补写借条的情况也经常发生。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也是会被认可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之后才是有效的。 二、有借条的情况下要如何提起诉讼?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三、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1、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3、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则是结算凭证。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效,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跟实际借款经过有冲突,否则容易成为债务人赖账的可趁之机。 如果签署借条时候有担保人,但是后期没有担保人了的情况出现,双方需要及时的进行协商将借条的内容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如果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不修改借条的内容也是合理的,并且需要严格的按照借条中的约定执行。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担保人不再存在,借款方仍需按照约定继续还款。如果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期限且对方未履约,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合理期限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限也可起诉。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具体内容,需要明确借款人、借款日期和金额等信息,并与实际借款经过相符。双方如有变动,应及时协商修改借条内容,并严格按照借条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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