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探望权不能放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利和抚养义务,则主要通过探望和负担抚养费等方式来实现和履行。因此不能放弃探望权。探望权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存在可以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的可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