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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办理与离婚者协议放弃子女的探望权
释义
    离婚夫妻双方是不能协议放弃子女探望权的。因为探望权不仅是父母的法定权利,还是一种法定义务。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不因义务人的放弃而消失,即使义务人做出放弃的表示,也应当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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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7:27:39